包工頭被行拘10日
  本報訊 (記者陳維澈 通訊員董潤平、曹倚騰)鄧某因雇用無證電焊工在樓頂從事燒焊工作,導致焊渣掉落引燃樓下可燃物致火災,造成火災中1人受傷,存在指使他人違反消防法規、冒險作業的違法行為。昨日下午,鄧某被古鎮消防大隊移交公安部門送到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據通報,今年1月9日,鄧某雇用無證電焊工夏某,在古鎮岐江公路岡東路段燈都燈飾配件城一家包裝材料門市部正上方建築物屋面金屬廣告牌架進行電焊作業時,電焊作業焊渣掉落地面引燃中山市古鎮康旭包裝材料門市部堆放在街邊的可燃貨物致火災發生,火災致1人受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鄧某存在指使他人違反消防法規,冒險作業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據瞭解,火災發生後,古鎮消防大隊多次聯繫鄧某到隊接受處罰,但鄧某開始以出差為由,始終不肯接受處罰,後來乾脆不接聽電話,導致無法聯繫到本人。5月19日,古鎮消防大隊突擊到鄧某位於小欖鎮埒西的廣告製作部,鄧某被消防大隊執法人員帶到古鎮派出所,由古鎮派出所送去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10日。
  而無證燒焊人員夏某目前因無法聯繫到本人,他存在過失引發火災的違法行為也會被公安部門追查。  (原標題:雇無證電焊工致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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