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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層面到底有多少個領導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全國一次性減少13萬餘個。“協調機構”過多、過濫,令人瞠目的數據背後,是對“機構法定”原則淡漠。(10月23日《新京報》)
  本來是一個部門就能完成的工作,非得要組織多個部門協作完成;本來由各部門領導就能勝任的工作,非得市長、副市長掛帥。於是乎,就有了五花八門的“領導小組”、“協調機構”。君請看,2009年,東部省份一縣委副書記被安排擔任近40個領導小組的組長。這就夠雷人了吧?還有更雷人的事情呢。瞧瞧吧,“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東縣神農溪旅游景區國家5A級新旅游項目開發區景區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景區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全稱,竟然超過了60個字。真是堪稱奇葩,簡直能讓人消掉大牙。
  俱往矣,改革之新風還看今朝。自從開展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後,全國一下子就砍掉了13萬個這樣的“領導小組”、“協調機構”,實在是大快人心,令人振奮。然而,各地還有一些應該砍掉而沒有砍掉的,應該繼續督察,必須堅決砍掉決不手軟。各地設立這個辦,那個辦,本質就是違背了有關的規定,甚至是違背了法律的要求。也就是說,只要當地主要領導一句話,就能夠隨隨便便地設立,然後就掛牌開會、下文件,制度、法律全都靠邊站了。因此,各地必須認真落實依法行政,從源頭上堵住漏洞,有效地防止這些被砍掉的“領導小組”、“協調機構”換個馬甲,重出江湖,死灰復燃,形成危害。
  全國一次性砍掉了13萬餘個“領導小組”、“協調機構”,僅僅只是一個開始而不是結束。砍掉那些不該設立的臨時機構而不裁減人員,那這樣的改革就是偽改革,就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因為壓根就沒有節省開支,只不過就是糊弄人的把戲而已。當初,成立這些臨時機構,人員有的是從各個單位借調的,這很好辦回到原來單位就可以了;有的是招聘的臨時人員,如今怎麼辦?辭退還是留用呢?還有些是成立臨時機構的時候招錄的人員,這顯然是不合規矩。在我看來,那些違規進入的人員必須清退沒商量。
  文/畢文章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砍掉“饅頭辦”,人員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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